各系、部门:
为做好2023年信息化预算编制工作,推动我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发展,请各系、部、职能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经费需求进行摸排,科学规划建设方案,合理安排预算,由信息办进行统筹后报财务处纳入2023年信息化预算。
申报范围:
拟在2023年投入建设的各类业务管理系统、教育教学管理平台技术开发费用;
已建成且正常运行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维保费用;
已建成且正常运行超过三年(从系统验收之日计)的信息系统的升级、改造费用;
需在2023年执行的项目尾款;
以下内容不在申报之列:
图书馆资源数据库购买、服务费用;
各类电子教材购置费、在线课程购买服务费、科研项目中的专业软件研发费用;
各类电子设备采购、更新费用;
新闻发布类网站的技术开发费用;
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费;
考试保障的人员劳务费、设备检修费等费用;
其他不属于信息办统筹管理范围内的费用。
填报要求:
新建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,不提供建设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信息化预算。
各类项目的运维费用一般为原建设费用的10%,合理范围为8%-12%。
2023年经信委信息化项目需按本次申报要求进行填报。
申报截止日期:7月5日。
填报方式:
在“网上办事大厅”中找到“信息化预算申报”流程,进入申报流程。
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敬请与信息办联系。
联系人:韩老师
信息办(教育信息技术中心)
2022年6月21日